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,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2月起启动“浦口区第二届专项课题”的申报工作,请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、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各校以学校、年级组、教研组为团队申请,特别是教研组、骨干教师领衔的团队。
二、评审方式
专项课题立项评审由区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,采取初评、复评方式,评审结果在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布。
三、申报选题
请参照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制定的《课题研究规范读本》,填写《浦口区第二届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》和《浦口区第二届专项课题申报评审活页》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课题级别为浦口区教育规划专项课题。
2.专项课题除设置一般规划课题外,还设置德育心理研究专项、党建研究专项、青年教师专项(1980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)、体卫艺专项、初中教育专项、乡村教师专项、教师发展专项、融合教育研究专项、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、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等。
3.本次专项课题不限额申报。
4.课题要求在3-5年内完成,加强管理,并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。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,体现创新,有所建树。
四、申报有关事宜
1.申报人请填写浦口区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(附件1)一式一份。
2.专项课题申报,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8人。
3.优秀课题将优先重点培育,推荐参加省市“十四五”课题申报。
五、报送时间和方式
请各校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,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,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,并指导、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,汇总课题申报信息。以学校为单位,2021年1月7日前报送《课题申报评审书》(一式一份)纸质材料和学校专项课题汇总表至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崇德楼502室。同时发送电子稿(“评审书”“汇总表”)至邮箱pkqjks@163.com。
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:58461665
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处
2020年12月
附件: 浦口区第二届专项课题申报附件